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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贵港市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保护条例》正式出台

时间: 2017-10-25   来源:贵港日报   作者:覃光英
  • 10月20日上午,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贵港市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保护条例》(下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孟在会上介绍了《条例》制订的背景、过程、主要内容等,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黄卫平出席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叶义主持发布会。

    据介绍,《贵港市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保护条例》是贵港市于2016年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实体法,内有《总则》、《保护管理》、《合理利用》、《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五章二十八条。目的是通过这部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来规范遗址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加强对贵港历史文化的保护,推动贵港市红色旅游、旅游产业和文化事业发展。《条例》将于2017年11月1日起实施。《条例》的出台,标志着贵港市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迈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对于推动贵港市法制建设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发布会邀请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广西新闻网以及贵港日报、贵港电视台、贵港新闻网和贵港宣传公众号等11家媒体参加,市人大有关专(工)委、《条例》主要实施部门在会上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的提问。(记者 覃光英)

    来源:贵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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