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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田起义研究》创刊号(连载二):大成国史稿(一)

时间: 2018-01-18   来源:《金田起义研究》创刊号   作者:梁任葆
  • 第二节 社会经济情况

    一、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

    鸦片战争之后,外国侵略者把中国变成推销商品和掠夺原料的市场,首先加在中国人民头上的灾难,是外国资本主义商品的大量倾销,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封建的自然经济,也阻碍了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

    鸦片战争后,外国资本主义商品的大量输入, 首先使两广的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广州的 十三行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固不待言,就是远在内地的广西桂平,道光末年商业也加速繁盛起来,成为“崖肆栉比,百货云集,船密如织,晨暮蓬烟,锦结十里。”(《桂平县志》卷二十九)的情况,于此可见一斑。资本主义商品的倾销,甚而深入到穷乡僻壤,如金田附近的新圩,一八四四年(道光二十四年)就有店铺数百间之多(桂平新圩《重修宣里新圩三界祖庙碑记》)各种洋货充塞市场,商人(很多就是地主)都赚了很多钱,也替外国资本家赢得了巨额的利润。这就是商业资本和土地经济以及高利贷资本紧密的结合起来,加强对农民的剥削,这样小农经济和农村中的家庭手工业就受到又一次严重的破坏。本来小农经济和家庭手工业是紧密关连,相依为命的,最好的说明是 :“田间所需,多以农隙自行修造,外如石工、水工、泥工、竹工、铁工,非习之不熟者,亦皆以力穑之家,兼营其业。妇女则中馈饷耕,采樵汲水,陆居者更力作田亩,每日黄昏,则纫麻出棉(绞丝成纱),夜兮乃息。农事既毕,机声扎扎,与小儿啼笑之声相杂。”

    (《桂平县志》卷二十九)又 :“妇女织布自磨自舂,秋深村落砧声四起,丁冬可听。”(《贵县志》卷二)说明广大农民并不依靠外来商品生活。外国资本主义商品的大量倾销,打破了自给自足的局面,不但没有促进生产,反而破坏了生产,使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封建的自然经济趋于解体。

    尤其重要的是,外国资本商品的大量倾销,更扼杀了中国社会资本主义的萌芽,阻碍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在两广尤其是广东,鸦片战争前后已经有很多资本主义性质的手工业,主要的有探矿、冶铁、陶瓷、制糖、制茶、纺织等。如广东佛山的冶铁业早就闻名全国,规模极大,所谓“佛山之冶遍天下”

    (屈大钧《广东新语》卷十六),制铁器“鬻于江、楚间”(《南越笔记》笔五),可见产量之多。据《佛山志》记载,鸦片战前佛山有“炼铁之锅数十,铸铁之炉百余”,形成了“春风走马满街红,打铁炉过接打铜”(《佛山志》陈昌评《佛山竹枝词》)的盛况。每一种铁器业的工人自千余至数千人不等, 从作坊或工场数目之多,规模之大,工人之众来看, 佛山的石湾一地,拥有陶窑数十座,每座有工人数百名,共有工人二万余人之多,年产陶瓷数十万担。至于采矿业,两广都相当发达,广西有矿厂十几处,如贵县的银、南丹的锡等。广东则如铁矿、铜矿等。矿主都是官僚、地主和商人,所谓“富者出资本以图利,贫者赖庸工以度日”(《皇朝经世文编》卷五十二《陈粤西矿厂疏》)通常每一矿场有矿工数百以至万余人。制糖业早在清初就很兴盛,当时广东的情况是 :“糖之利若薄,粤人开厂房者,多以致富。盖番禺、东莞、增城糖居十之四,阳春糖居十之六。”(屈大均《广东新语》卷二十七)至于广西,西江一带盛产甘蔗,所以糖房也很多,规模虽然较小于广东,却也都是雇工制造的。制茶业也是广东比广西发达,规模较大,属于资本主义手工工场性质的茶厂很多,最大的茶厂雇用工人达五百人。至于纺织业,当时广东的确已发展到相当的程度,全省计有纺织工场二千五百家,雇用纺织工人五万人以上,平均每一工场有工人二十人以上。这些工场大都集中在广州和佛山,仅仅广州便有纺织工人万余人,佛山则有男女工人一万七千余人,广州和佛山不但是广东纺织业的中心,同时也是南方各省纺织业的中心。

    以上概述这些厂矿,都是有着资本主义萌芽的。但较廉价的外国商品的大量输入,严重地破坏这些手工业厂矿,原来很兴盛的纺织业和冶铁业一落千丈,阻碍了中国走上资本主义道路。正如毛主席所说 :“外国资本主义对于中国的社会经济起了很大的分解作用,一方面破坏了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础,破坏了城市的手工业和农民的家庭手工业。”(《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因此工人大批失业,失业的工人和破产的手工业劳动者便汇集到农民起义的洪流中去。

    二、繁重的租税

    鸦片战后,清朝统治者为了支付巨额的赔款, 加强对人民的压榨,外国资本主义又进一步和封建剥削制度结合起来,这样农民受到的剥削便更加残酷,具体表现在巨额的田赋和苛重的租税。

    清中叶,全年国家收入田税的四千八百余万两,是最大宗的收入,其中又以“地丁”占最大宗。  地丁是清朝统治者把土地税和人头税结合起来的一种田赋制度,乾隆、嘉庆、道光等朝,全国地丁税的三千万两,占全年田税的四分之三以上。当时两广地丁税的征收,在浔州府就是“府属官 民田地山圹共七七二三顷九十亩余,额征地丁银二六八九七两余,米一五四七一石余。”(《浔州府志》卷十六)桂平的地税征额是“上田每亩科米三斗零或二斗零,中田每亩科米一斗零或九升零, 下田每亩科米七升零或六升零、五升零。”(《桂平县志》卷二十八)至于邻县的贵县更重:“民米者,浮额也,每亩实征四斗,名曰色米,是为实额。除征民米外,并按民米定额,每亩征丁银一两零二分四厘,闰年每民米一石,征收丁银一两零五 分六厘。”(《贵县志》卷七)少数略有田地的农民除了负担这巨额的正赋外,还受着其他残酷的剥削,一种是“火耗”,又称“耗羡”。火耗起于明代,本来是州县官吏私加的赋税,而清朝统治者却把它作为一种田赋附加制度,扩大对农民的压榨,说农民缴交的银子成色不足,溶销的时候有许多耗折,加派私征,搜刮农民的膏血。另一种剥削是清折,这制度形成在嘉庆、道光间,因为清政府向各省农民征收粮米运到北京,称为漕粮, 清折就是不用将粮米运到北京,而就地折以银钱, 每一石漕粮折收银钱并无规定,完全以经办官吏的意志为标准,因此所折银钱往往超过漕粮价格数倍以上,这就替贪官开辟了一条尽情敲诈勒索农民的大道。

    田赋既这样繁重,鸦片战后更加厉害。因为战后银贵钱贱,无论地丁也好,清折也好,农民缴纳的都是白银,但收入则大都是铜钱,形成了 “ 官府征收地丁,定价银一两,一八三九年(道光十九年)收钱一千八百八十五文,后渐增到两千余文,以至二千八九百文,总比市价高数百文。”“米一石平均值钱三千文,银价在道光初年每两换钱 一千一二百文,一八三八年(道光十八年)换钱 一千六百文,一八四五年(道光二十五年)在京 中换钱两千文,外省换钱两千二三百文,农民卖米所得,以钱折粮,实际减缩一半左右。”(范文 澜《中国近代史》)所以连曾国藩也不得不承认说: “昔日两银换钱一千,则石米得银三两,今日两银换钱二千,则石米仅得银一两五钱,昔日卖米三斗,输一亩之课而有余,今日卖米六斗,输一亩之 课而不足。朝廷自守岁取之常,而山民暗加一倍之赋。”(《曾国藩奏稿》卷一《备陈民间疾苦疏》)这样,银价涨了一倍,米价低了一半,而缴纳四赋又 等于加了一倍,这就给本来已经穷困的农民 以致命打击,实在无法再活下去,所以有很多农民举 家出走,宁愿流浪以逃粮的。至于农村中的雇工, 工资本来就很低,道光末年浔州一带男工每日值 钱三十文,女工二十文。当时每升米值钱二十文 左右,因此也是“银每两值钱上千,庸一 年工, 只合五两银,庸值岁不过十千。”(《皇朝经世文续编》卷五十八吴嘉宾《拟上银钱并用疏》)这又使得农村中的雇工也因银价涨了一倍使得工资无形 降低了一半,鸦片战争给人民的灾害实在 太惨痛了。

    由于土地高度集中,地主拥有大量的生产资料, 土地成为他们剥削农民的物质基础,凭着占有土地权去残酷地剥削农民,“骄恃满盈,踢斗淋尖。”(《永淳县志》)掠取大量的地租。田租的剥削情况,如桂平就是“山间佃众田稀,供不应求,谋耕急切, 则租约必重,岁晚供所获之半于田主。”(《桂平县志》卷二十九)象州等地也是“好田主佃各半,他则主四佃六。”(《象县志》第二编)道光末年桂平、平南、贵县等地的田租是以播种数量计算的,每百斤种子的田,视其田地的好坏,地主收租谷一千斤至二千斤不等,其中桂平南岸的租额特别重,竟高至三千斤。从整个来说,农民大概要将收获量的一半以上贡献给地主。道光时章谦在《备荒通论》片说:“耕田二十亩,以半年约之,亩得米二石,还田主租息一石,所存仅二十石,一亩之田,耒耕有费,播种有费,雇募有费,祈赛有费,牛力有费,约而记之,率需钱千。”(《皇朝经世文编》卷三十九)

    这就是说,农民租种地主一亩田,除去田租和种子、农具、耕牛等费用外,实际所得粮食只 有六七十斤,以两广农民平均每人只有一亩半至 两亩耕种面积来计算,每人每年劳动所得,只有 粮食一百至一百四十斤左右。这样本来已经是无 法活下去了,但随着田租而来的是数不胜数的额 外剥削,如农民租种地主的田地,一般都要保人 或押金,很多地方地主收租时更规定要零四秤, 即是要一百零四斤才能算一百斤,地主或他的狗 腿到农民家中去收租时,农民要杀鸡杀鸭来款待不算,地主还“厚索供应”(《永淳县志》,又有勒 索运费的,桂平很多地方就因为“距江既远,故田租必每提加小斤或二十斤,以作田主运销之费”,又因为“租或短供,则易佃之声立至”,所以农民   “乞田而耕,辄暗滋争竞,菲惟租不敢负,甚或先  期而缴,或奉钱作质,因是鬻及儿女者,往往有之。”

    (《桂平县志》卷二十九)租田耕种不但要“乞”,更要“争竞”,并因而卖女卖儿。在这样惨痛的租税压榨和重重剥削下,农民辛勤劳动的收获,除了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之外,就是统治阶级残酷的压迫和奴役,所以毛主席说 :“这种农民,实际上还是农奴!”(《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

    三、高利贷的横行

    繁重的租税,加以银贵钱贱,农民日趋破产, 无以为生,小农经济大受破坏,在这种情况下, 高利贷便大大发展起来,向贫苦无告的农民进行残酷掠夺。农民虽明知向高利贷者借债是一条死路,但却逼着不得不求救于高利贷者,以渡难关。高利贷的横行,又为地主更大量的兼并土地造成更有利的条件。

    在两广,当时农村里的地主几乎全都兼为高利贷者,很多地主更在圩市中开设当铺,当铺和土地一样是他们剥削农民的物质基础,实际上地主和高利贷者就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东西。如贵县的林、罗两姓开设的当铺,在道光年间便遍于全县各圩镇,靠高利贷剥削而发了二百万两以上的大横财,不但是一县富商,同时也是拥有大量土地的大地主。又贵县覃塘在道光末年每年收租六千余担的大地主杨彬,也是有名的高利贷者, 农民称之为“九出十三归”,可见剥削的惨重。除了地主之外,其余的高利贷者便是土豪、劣绅、胥吏和商人,他们和地主紧紧地结合起来,在城镇, 尤其是广大农村里建立了剥削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的高利贷剥削网。

    当时高利贷的剥削形式数不胜数,农民借钱急如星火,不是活命,就是交租,所以任何形式的高利贷者总是“挟其至急之情,以邀其加四加五之息。”(《皇朝经世文编》卷三十九章谦《备荒通论》)道光末年两广的典当业就已经很发达,各州县的圩市普遍设立有当铺,这种情况尤其以珠江三角洲地区为甚,如番禺、南海、顺德等县, 就没有一个圩市没有当铺,并且很多是一个圩市就有若干间的。至于广西,如桂平一县就有十五间(《桂平县志》卷三十)贵县更有十七间之多(光绪《贵县志》卷三),如金田附近的新圩,一个只有数百户人家的圩市,道光二十四年便有了三间当铺(据桂平新圩《重修宣里新圩三界祖庙碑记》),从这里就可以见到当时典当业发达的情况。当铺一般是三分息,过期即行当断。金田一带(两广很多地方也都是这样)另有一种小押叫圩子息, 以一圩(三日)为限期,利息高至三分,过期不赎,则息上加息。贵县也有一种小押叫充军押, 限期三月,当银一两,月息一钱,因为利息太重, 所以叫它做“雷公轰”。除了大小当押外,农民也   被迫常向地主豪富借贷钱谷,借钱一般也是三分息,有些是不要利息的,则将钱折成谷米,如借钱十千,值米四石,则仅给钱五千,还时还米四石,这种剥削更加利害。借谷的利息各地大致相同, 普通是三月借六月还,一担还担半、担八以至两石, 称为放谷花,这种情况在两广农村中很普遍,农民俗语说:“惯惯熟熟,一担六,尾造还,两担足。”当时桂西流传的山歌说 :“实在难,缺少钱米那里搬,借人谷子要加五,借人银子要加三!”

    以上这些都是高利剥削最普遍的形式,此外在西江一带农村中,还盛行几种特别的形式,相当于“卖青苗”。一种是“放粟花”,西江一带多“红 地”,盛产“包粟”,每当青黄不接的时候,农民求贷于高利贷者,高利贷者便将农民即将收成的包粟作为抵押,尽量压低粟价,以银钱折成包粟借给农民,通常是一担还两担,对农民进行双重的重利剥削。(还有一种叫“放靛花”,办法也是如粟花一样。)另一种是“放鸭花”,清明前后农民较闲,农民多以养鸭为副业,但很多农民买不起小鸭,于是高利贷者乘势卖小鸭给农民养,养料、人工、病、死等等完全由农民负担,通常是高利者拿出一百只几两重的小鸭,而收回五十只几斤重的大鸭,这种剥削的惨重是无法计算的。还有一种是“放糖花”,甘蔗是西江一带产量很多的经济作物,蔗农往往因缺乏种子、肥料、工具或在青黄不接时向高利贷者告贷,高利贷者便又和“放 粟花”一样将钱折成糖,并将糖价压低,借一担极低价糖的钱,而还加倍的实物——两担糖。在桂平紫荆山区等地,更有一种更厉害的变相的高利剥削, 就是农民卖种植的山林给地主, 普通一千株尚未长大成材的杉树只值银四五两,每株仅值钱十文左右,因为树小不能砍伐,这样农民便长期不能使用这块土地,这种剥削形式叫做“去 青苗土”。

    总之,各种各样的高利盘剥,使得广大农民和其他劳动者家破人亡,农村生产力和小手工业都受到极端严重的破坏。

    四、土地的高度集中

    清朝统治者入关以后,从广大农民手中夺去了大量的土地,圈为皇室庄田、宗室庄田、官田、旗田、屯田等,无数农民丧失了土地。两广在清中叶时民间所有田地面积,据清政府的统计,金田起义前三十余年的一八一二年(嘉庆十七年),广东是三千二百万零三千四百八十三亩,广西是八百九十七万六千零四十三亩。当时广东人口约二千一百万,广西人口约七百万,广东平均每人占地约一亩半,广西平均每人占地不到一亩三分。当时耕地增加的速度慢,人口增加的速度快,因此耕地便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而在清中叶人口激增的同时,土地已迅速的趋于集中,乾隆年间的郑燮说 :“世上连阡越陌数百顷有余者,大有人在。”(《郑板桥家书》)所以顾瑞便奏请限田三十顷为限,这说明当时三十顷以上的地主是很多的了。土地集中使得米价不断上涨,康熙时升米通常值钱七文,雍正时便涨为十文,乾隆时涨为二十文左右,到了嘉庆更高涨到二十七文至三十五文不等。随着米价上涨,田价也上涨,乾隆时由清初的每亩二三两涨到十余两,嘉庆时更高涨到五十余两,所以乾隆年间的湖南巡抚杨锡绂向清廷奏报说 :“臣谓(半价腾贵)由于田归富户者,盖国初地余于人,则地价贱,承平以后,地足养人,则地价平,承平既久,人余于地,则地价贵。向日每亩一二两者,今至七八两,向日七八两者,今至二十余两。贫而后卖,既卖无力复买,富而后买, 已买不可复走。近日田之归于富户者,大约十之五六。旧时有田之人,今俱为佃耕之户,每岁所入, 难敷一年口食,必需买米接济,而富户登场之后, 非得善价不肯轻售,实揉粮价低昂之权。”(《皇朝经世文编》卷三十九杨锡绂《陈明米贵之由疏》)

    这不但说明了米贵的原因是由于地价贵,更加指出了地价贵的原因是“田归富户”。农村中贫富分化,土地日趋集中,农民少数的土地因天灾人祸被地主兼并掠夺去了,降为雇农,受着地主更残酷的剥削和压榨,贫者愈贫,富者愈富,在太平军起义前的一个世纪,就已经有十分之五六的土地集中在少数地主手里了。

    鸦片战争给农民带来了重重的灾难,外国资本主义和国内封建剥削关系结合起来,加强对农民的剥削和压榨,加速了贫富的分化,再加上繁重的租税和高利贷的剥削,大批农民破产,便使得土地集中的情况更为严重。以全国而论,当时拥有三千亩以上土地的地主随处皆是,拥有土地一万至十万亩的地主也几乎每省都有,根据各省不同程度来估计,全国大约有百十之四十至八十的土地集中在百分之十至三十的少数地主手里, 有百分之六十至九十的农民没有土地。鸦片战争的祸害,两广首当其冲,受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影响更大,所以土地集中的情况也最为严重, 可为全国之冠。据估计当时大约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农民完全没有土地,是地主的佃户,百分之十的农民占有很少量的土地,不到百分之十人口的地主,则几乎占有了全部的土地。(据王瑛《太平天国革命前夕的土地问题》)这情况是非常惊人的,真正是富者田连阡陌,贫者地无立锥,如上面所说,“田归富户十之五六”比较起来,可以看到土地集中的发展速度。

    当时两广土地占有的具体情况,以太平军的起义地桂平来说,就是“田多为富室所有,荷锄扶耕之伦,大半为富之佃。”(《桂平县志》卷二十九)仅仅金田附近一带很山的地区,道光末年拥有田地数千亩,每年剥削租谷数千至万余担的大地主便有十余人,所有田地绝大多数都集中在大的地主手里。如紫荆山区大平村的温姓大地主,兼并的土地远至数十里外,自紫荆山区经金田、新圩至大湟江口, 又翻山跨过邻县象州境内到处都是他的田地。和桂平毗连的贵县,在道光末年,也有邓姓大地主拥有土地五千亩以上。至于广东,试以大成国起义地南海一县为例,当时就有梁姓大地主竟拥有土地数万亩,田地遍于邻近数县,几千亩的土主不胜枚举, 光是万亩以上的大地主便有三人。在这里可以见到当时土地的大量集中的具体情况,也说明土地集中的程度是广东比广西更为厉害。

    除了地主占有之外,在两广还有两种特殊的土地占有形式,一种是家族占有,家族制度在两广很发达,是广大农村和整个社会的基本组织,所以家族占有的“族田”(或称祭祀田、蒸尝田、太公田)便在土地占有中占一个很重要的地位。据调查统计,当时广东的族田在南路地区占耕地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三,西江地区和北江地区占百分之四十, 珠江三角洲地区占百分之五十,北江地区占百分之二十五,全省平均占百分之三十,具体数目则是平均每县中都有族田十万亩以上,是全国之冠。广西虽没有这样严重,但每县平均也有族田两三万,多者数百千亩,如广西的上思县就是凡寺必有田,最少的也有五六十亩,因此,两广的“寺田”约占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一至四不等。所有这些大量的族田和寺田,其实都完全操纵在地主豪劣手里,是地位占有土地的特殊形式。

    土地这样的高度集中,农民日益贫困,因此土地的价格非常低贱,如桂平等地播种一百斤的田地,仅值八十千钱,折银每亩约值六七两,同时米价每担高至二两四五钱,也就是不到三石米的钱,可以买到一亩田,田平米贵的现象,说明了地主兼并土地之烈。尤其是永淳一县,道光末年,土地价格低至年可收租一斗之田仅值银八钱至一两三钱,于是地主豪富便大量兼并,数万农民丧失了土地。土地被兼并之后,农民还受到重重的灾难,如 :“贫户以田出售者,……富人……使之减写粮米,无不依从,故田去而粮尤存者,所在皆是,胥吏催征,止知向原户根是问,拘提拷比, 受累无穷。”(《平南县志》卷八)

    农民走投无路,连立锥之地也没有,阶级矛盾日益加剧和扩大,只有武装起义才是出路。一八五一年(咸丰元年)永淳农民大规模的抗租斗争,就是最具体的表现,也是土地集中直接发生的结果。土地的高度集中,就在两广燃起了大规模农民起义的火炬。

     五、小结

    如上所述,鸦片战后外国资本主义倾销大量商品,榨取广大人民的膏血,破坏了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封建的自然经济,使得大批工人和手工业劳动者失业破产,也扼杀了具有资本主义萌芽的工场手工业,阻碍了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鸦片战后清朝统治者为了偿付外国侵略者巨额的赔款,加强对人民的压榨,由于白银外溢, 银贵钱贱,而外国资本主义又进一步和封建剥削制度结合起来,去破坏小农经济,使农民又负担着巨额的田赋和苛重的田租,再加上各种高利贷的残酷剥削,大批农民破产,丧失了土地,小农经济受到严重的破坏,于是土地集中的情况便发展到空前严重的境地,整个农村陷于惶恐和骚动, 农民为了争取生存,不得不起来进行革命斗争, 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在受鸦片战争祸害最深的两广掀起了农民起义的高潮。所以马克思说 :“不管这些起义的社会原因是什么,不管这些起义带有何种宗教的、朝代的或民族的形式,而起义爆发底本身毫无疑义地是由英国的大炮引起的。”(《马恩论中国》:《中国和欧洲的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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