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政办〔2012〕3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红色旅游经典景区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红色旅游经典景区项目办公室。该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及主要职责如下:
主 任:傅诚金 市档案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主任:王桂华 市旅游局副局长
陈贤雄 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谢君茂 中共桂平市委副书记
成 员:覃明达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梁富海 市发改委副主任
黄宏忠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何基础 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张向东 市住建委副主任、规划局局长
黄 基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郭起炎 市水利局副局长
姜汉保 市农业局副局长
王小平 市文化局副局长
陈鸿腾 市环保局副局长
覃 奋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杨大东 桂平市副市长
韦 勇 桂平市金田镇党委书记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
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办公室设在桂平市金田镇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景区项目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景区规划、开发、建设、宣传推介等工作,并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
(三)做好景区的招商引资与宣传推介工作。
(四)草拟景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有关文件,筹办有关会议,编写工作简报。
(五)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自治区人民政府、贵港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章、规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发布有关景区开发建设、旅游发展各项管理规定。
(六)协助规划设计单位做好景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经贵港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景区总体规划。
(七)按照景区总体规划和景区旅游开发详细规划,组织开发景区旅游项目,并对景区上的旅游企业和旅游市场进行统一管理。
(八)协调景区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管理工作。
(九)负责景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工作。
(十)行使贵港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完成市委、市政府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景区项目的宣传工作,重点宣传景区项目建设理念和意义,营造良好的环境气氛,提高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景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市住建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项目业主开展控制性规划、详细规划、项目设计的编制、审查与报批工作,负责办理或协调办理项目建设规划选址意见,协助争取国家、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规划编制与设计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项目业主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书等审批手续,做好向自治区、国家发改委争取国家投资补助等政策性支持工作。协调自治区把景区项目列入自治区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计划,并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服务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为项目一切建设提供政策性财政资金支持,配合做好国家、自治区各种政策性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负责做好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争取工作。筹措市本级用于景区项目开发建设的资金,并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或协调办理项目开发建设用地预审意见手续,优先安排项目建设用地指标,指导、协助项目业主办理项目上用地的使用权。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规划进入景区的道路设计、修建方案,并组织建设,对景区内道路建设给予支持。
市水利局:负责办理或协调办理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水域及岸线土地的相关使用手续,协调开发建设与水利设施建设的相关问题,监督项目在开发建设过程中落实水资源保护措施。
市文化局:做好太平天国金田起义文史资料的征集工作。组织编辑太平天国金田起义资料集。做好规划区内现有文物的保护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对项目的生态农业建设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指导,做好向自治区、国家农业部门争取国家休闲观光农业投资补助资金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办理或协调办理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景区控规范围内的森林植被保护工作,协调景区山林的租赁使用和林地征占用审批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将项目列入全市、全区旅游总体开发规划的重点旅游项目范畴,牵头协助项目业主开展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指导、审查、完善项目申报材料,积极开展中央补助地方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国家和自治区旅游发展基金等各项政策性资金申请工作。
市投资促进局:负责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桂平市:负责做好规划区的土地控制、征地拆迁工作,配合市直各有关部门和项目业主做好景区建设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