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2015)清朝历史观刑初字第1号 |
案由:杀降罪 |
开庭时间:201-11-12 17:45(作者正在编的时间) |
开庭地点:读者朋友的心中 审判长:读者朋友 |
上诉人(原审被告):李鸿章 |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戈登 |
基本案情:1863年春,李鸿章率淮军和“常胜军”陆续攻下常熟、太仓、昆山、吴江、江阴等处,于11月中旬准备进攻苏州。苏州城内太平守军在慕王谭绍光的领导下浴血奋战,打退了清军一次又一次进攻。谭绍光手下守城的太平军将领有纳王郜云官(郜永宽)、康王汪安均、宁王周文佳、比王伍贵文“四王”,以及张大洲、汪花班、汪有为、范启发“四天将”,八人通过与洋人戈登签订投降合同,向李鸿章的淮军投降,结果8人在庆功宴上,被李鸿章叫人全砍死。因为李鸿章的违约,戈登要求李鸿章下岗。 |
上图:太平军被杀的八王
今天我们清朝历史观第一次开庭审理,152年前的淮军杀降案件,各位读者朋友是法官,被告李鸿章有话要讲:为什么太平天国的郜永宽等人投降,还是被杀了?主要是条件没谈妥:
淮军进城发现,有20万太平军,其中比较有战斗力的不下10万,纳王郜云官跟我讲,要投降,但是有条件;
1.投降后把太平军编成淮军20个营,让他们8个人指挥;
2.要给总兵,副将的官职(正二品,从二品);
3.让出半个苏州城,还是让他们驻扎,否则绝不投降,最后就算打不过淮军,也要把苏州这座历史悠久的古城,烧成废墟!担心他们再次造反,所以都咔嚓掉。以下是原文:
“官军入城查探,降众实有二十馀万,其精壮者不下十万。郜云官(即永宽)等歃血立盟,誓同生死。献城后,遂占住阊、胥、盘、齐四门,于街巷各口堆石置卡,隐然树敌。又添招苏城附近贼党陆续进城。坚求准立二十营,并乞奏保总兵、副将官职,指明何省何任。……传令该酋等八人来营谒见,讵郜云官并未薙发。维时李秀成尚在望亭,距苏甚近,郜云官等皆系忠逆党羽,诚恐复生他变,不如立断当机。登时将该伪王、天将等骈诛”;
上图是:淮军涌入苏州城
投降条件为什么谈不拢。1.要官位,投降的诚意让人很怀疑啊。要知道当日的情况是缺少衔多,湘军、淮军中大部分有功将士也就一个虚衔,享受不到相应实缺的福利待遇。郜永宽等人不但索要高衔实缺,还指明何地任职;仓促间,在指定省市安排七八个警备司令,别说李鸿章答应不下,军机处也安插不了。投降、受降,就如公司兼并。兼并方和被兼并方之间,固然要谈条件,但是由被兼并方指定高级职位,规定裁员比例,是不是过分了点?到底谁兼并谁,谁投降谁?
2.太平军的队伍虽然名义上收编成淮军,但还是归这8个人指挥,要知道这是个20万的武装力量,史学界,对20万有争议, “受降时苏城内人数”:存在“2万”、“10万”、“20万”三种说法,历史有时候就是离我们这么远,古人嘛,也喜欢吹牛,曹操对孙权说的那句,“今治水军八十万众,方与将军会猎於吴”,呵呵一笑的事情,这个人数,还是上万的,再次造反的后果,不堪设想。
相比程学启,骆国忠等太平军降将,他们只想的是保命,死心塌地的跟淮军打仗,而8个人想当官,就让人觉得他们不那么想全心全意的变成淮军,而且之前忠王陈玉成玩过诈降计。
分析下当时李鸿章所处的战争环境:精神上的折磨,打仗要钱,他靠从上海收关税,在陆地上收厘金(过路费),每月给老师曾国藩4万两白银,老师还觉得不够,闹矛盾,请洋兵帮忙,被洋兵敲诈,帮忙打一次仗约2万两,也要和洋兵吵。朝廷也要对他呼来喝去,就像明天上班,就要在人事关系上,处处纠结,这个班上的好累。
太平军还是有威胁,苏州距离太平天国的首都金陵,现在的南京还有200公里,打下金陵,太平天国运动就基本上结束,此时江西那边还有近万人的太平军,如果这8个人再次造反,和江西太平军联合,最少万左右人马,打他妈几个漂亮的反击,清军又要和太平军有长时间对峙,英法在沿海闹腾,内忧外患,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消耗,清朝估计要玩玩儿,朝廷命官的李鸿章该身处何处,当然杀降带来的严重后果,他心里不会没有算过这笔帐,一切都在他心里有权衡,究竟最后怎么办?历史又留给他考虑时间太少,所以他是宁愿错杀这些降将,也不愿意看到他们再次造反。
顾全大局,这就是战争的残酷,这就是乱世的无奈。读者朋友们,如果你是法官,李鸿章苏州杀降,有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