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9月,我去安徽老家庐州探亲,正逢外公的祖宅拆迁。在老人家遗留的“传家宝”中,我发现了一张裱了又裱的“画纸”。起先没当回事,后来经相关专家鉴定,端端想不到,竟然是太平天国时期的结婚证书“合挥”! “合”乃结合,“挥”系凭证。据考,洪秀全领导的农民起义军,在1853年颁布的太平天国纲领文件中,规定必须废除封建买卖婚姻“天下婚配不论财势”,一夫一妻,但要通过婚娶官登记核准,发给绘有龙凤图记的“合挥”,方为合法有效,受到法律保护。 当时,“合挥”由天国统一印制,造册管理。证书上“合挥”二字以楷书正印于一式两份的骑缝处。龙凤印戳盖在字面上,各为一半。与当今不同的是,并非男女双方各执一纸,而是一份交给主事人,一份存入地方政府档案。 “合挥”上只登记署明男女新人的姓名、年龄、籍贯,免除了惯用的生肖及出生时辰,这表明了“天国”婚姻,不受算命、卜测,以及“合婚”等的迷信束缚。但是,男方必须标明职业职务,以便日后验查“夫家”的职责。对照附图,“诗天豫队议政司”,便是李大明的社会公职。“诗天豫”系地方民团,“议政司”,近乎指导员之类。按格式规定,女方名字低于丈夫,并加上“配妻”二字。 太平天国的法定婚龄:男十六娶,女十四嫁。这对夫妻,特别是男方已24岁,当属晚婚,加之双方差距7岁,可以想见,李大明与柴大妹并非青梅竹马,这亦表明了太平天国对婚姻实质的宽容和革新,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太平军大龄未婚将士的军心和作战情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