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以晃故居坐落于今广西平南县官成镇新平村罗文屯,距县城约30公里。故居为其父亲胡琛建造,始建于1813年(清嘉庆十八年)。房屋依山而建,坐西北朝东南,原主体二进三开间,左右有附屋,砖木及夯墙结构,悬山顶。原有房15间,现尚存正厅、厢房等5间,面宽25.7米,进深8米,建筑占地面积205平方米。主体为打磨的青砖夹泥砖筑砌,有廊柱,柱顶架斗拱,檐墙有彩色壁画。
罗文村是平南路三里的一个村庄,村前是一片开阔的盆地,四面高山环抱,小溪从村中穿过,流水潺潺,河上搭建有桥梁,山清水秀,颇有“小桥流水人家”的景致。胡以晃祖籍为江西省临江府新喻县,明末清初,其太高曾祖父胡其灼迁居平南县八峒,到高曾祖父胡斌时,再迁罗文村。由于其灼善于钻营,乘瑶民“四野奔散”之机,广置山场田地,故很快便成了当地的“山乡巨富”。
胡以晃高曾祖母覃氏墓,现仍立于平南县官成镇新平村高帝屯独牙蜈蚣山南面。该墓葬于清乾隆初年,清咸丰初年被清军挖掘破坏,1861年(清咸丰十一年),重新修葺并立碑。其坐北朝南,为半球形墓冢,占地面积138平方米,原为砖墓,现只有墓门残留青砖。墓门左面墓碑高96厘米,宽63厘米,碑文共182字,字径大的4.7厘米,小的2.5厘米,对胡氏家世的记述甚为清晰,是研究太平天国豫王胡以晃的重要实物资料。
进入平南的胡氏发展至第四代,家族财势更为显赫,以晃祖父胡赞运和叔祖父胡嗣运,一个声称“富至粮租五百余石”,一个夸耀“膏亩粮租千石”。到父亲胡琛时,由于其善“操胜算,展鸿图”,占有田地5000多亩,年收粮租竟达48万斤,这一财富量级不仅使其“家震声扬”,而且成为“雄霸一方”的人物,“通称豪富杰绅”。
胡以晃(1812—1856),字杏云,兄弟三人,他居老二,小名胡二妹。1821年(清道光元年),“家本素封”的他却遭遇了父亲去世、家道中落的变故,他9岁就成了孤儿,主要靠收取名下田地四五万斤的粮租生活。长成后,他“曾应童子试”,考中了武庠生,即武秀才。在赴省城应科时,“才艺压场,本选高魁,惟尾场大弓所误,顿虚虎榜题名”。因乡试落第,功名不就,加上在分家产时,兄弟之间又有过节,此外,还受到八垌公福社有钱有势的卓氏的打击和排挤,他心灰意冷,萌生退意。1839年(清道光十九年),27岁的他悄然离开了罗文村祖居,独自“迁大同里山人村结造庐舍”,并在这个僻静的小山村里,过起了深居简出的生活。
1845年(清道光二十五年),冯云山进入紫荆山“布道聚众”后,也经常跨越鹏化山区开展传教工作,胡以晃家资富有,“慷慨好客,仗义疏财,有侠士风”,正是他物色的重点对象。1847年(清道光二十七年),冯云山亲赴山人村,登门造访,而此时的胡以晃正处于心情压抑、郁郁不得志之中,经冯云山的一番劝说开导,他很快就接受洗礼,加入了拜上帝会。
皈依新教后,胡以晃开始变卖田产,资助拜上帝会开展活动。“群逆常聚食其家”,他传教活动的范围从大同里、鹏化里,逐步扩大到金秀瑶山以及藤县大黎山区,成为平南、藤县一带拜上帝会的首领。金田起义时,他已超过40岁,虽是首义主要领导人中年事最长者,但冲锋陷阵,所向有功,亦荣列太平天国“五虎上将”之一。1851年(清咸丰元年)底,太平天国在永安封王,他受封“春官正丞相”。1854年(清咸丰四年),又被褒封为“豫王”,成为太平天国前期八王之一。
1977年8月和1981年10月,其故居及高曾祖母覃氏墓碑先后被公布为平南县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