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王庙,又称甘王祖庙、三江大庙,坐落于今广西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互助村六龙屯,在屯东南面三江口的半山腰处。其始建时间已无考,“文革”中被拆毁。1989年,当地村民在旧址墙脚和门槛台阶的基础上重建。庙宇坐南朝北,台阶式二进间,总面宽15.6米,进深11.6米,建筑占地面积180多平方米。砖木混凝土结构,抬梁式木构架,前后各有4根立柱。红色砖墙,双坡悬山顶,红色琉璃筒瓦,正脊饰以双龙戏珠雕塑。后进正殿在“威灵显圣”横幅下,除奉祀甘王爷,还供奉着几尊偶像菩萨。门额上悬挂“三江大庙”横匾,两边挂“西粤无双士,南朝第一人”门联,它是属于大瑶山区的一座比较普通的庙堂。
甘王是在桂中流传最广的被神化了的人物,他姓名甘佃,大樟乡古车村(今互助村)人,大约生活在10世纪的南汉时期,其事迹志书如此记载:
家富好施,贫而告者,未尝少吝。著灵异,决祸福,无不奇中。一日,聚邻里曰:“吾厌世矣,示众以修身事。”言讫,瞑目而逝,乡人设庙象祀之。后封为惠济感应候,元加封惠济显应圣公,明加封王号。国朝道光、咸丰间,迭显灵迹,靖寇安民。事闻,敕封威灵王,列入祀典,地方官春秋致祭。
甘王既然如此灵验,且又“列入祀典”,故许多地方都为之立庙塑身祭祀,除在古车村三江口建立甘王祖庙,中平圩有甘王总庙,寺村圩有甘王大庙,州城有甘将军庙,州内各村庄也多有甘王庙,总数以百计。此外,在桂平、武宣等地也有不少的甘王庙。因此,甘王成了以大瑶山为中心的象州、浔州等地普遍敬畏的乡土之神,民间尊为“甘王爷”“甘王圣公”。每年农历七月二十八日即甘王的生日,当地都会举行为期三天的庙会及祭拜甘王的仪式,搭台唱戏,舞狮舞龙,唱山歌,抬“甘王爷”神像巡游,谓之“神游”“出巡”,形成当地瑶、壮族民间一种独特的宗教信仰。
1847年10月(清道光二十七年九月),拜上帝会总机关转移到高坑冲后,洪秀全、冯云山每天“写书送人,时将此情教导世人,多有信从真道焉”。他们“劝人敬拜上帝,劝人修善。……敬上帝者,不得拜别神,拜别神者有罪”,这就与当地社庙遍布及偶像崇拜多元化的现实产生了冲突。据调查,当时“在紫荆山,从大冲到三江圩,十五华里间就有盘王、雷王和朗厂三座庙宇。与此同时,村村有社坛,到处立上‘田头伯公石’”。不仅如此,地方势力还往往将这些社、庙神明“正统化”,并依此形成村落联盟组织,维护既得利益及秩序。因此,拜上帝会要获取更大的发展空间,当务之急是“毁坛庙神像以神其说”,并借此瓦解村落联盟,打破乡村原有秩序。
洪秀全在迁居高坑冲之后不久,就听人讲起大樟三江口甘王庙的种种怪异传说,都说甘王显法,十分灵验。该庙是众多甘王庙之“祖庙”,在当地人心目中享有至尊地位,也被地方视为“正统”神明的坐标。大樟三江口就在紫荆山之西麓,从大冲过去并不远,为此,洪秀全决定拿这座在当地最有影响力,也最具象征性意义的庙宇开砸,他说:“此正是妖魔也,朕先救此一方民。”他要为会众在紫荆山的“毁坛庙神像”做出示范。
10月24日,洪秀全和冯云山、曾云正、卢六等5人翻山越岭,前往象州县大樟三江口。次日,在到达甘王庙后,洪秀全先拿竹竿猛敲甘王塑像,历数其打死母亲等十款大罪,继而命冯云山等人“将妖眼挖出,须割去,帽踏烂,龙袍扯碎,身放倒,手放断”。然后以“太平天王”的名义题诗在壁云:
题诗行檄斥甘妖,该诛该灭罪不饶。
打死母亲干国法,欺瞒上帝犯天条。
迷缠男妇雷当劈,害累世人煷定烧。
作速潜藏归地狱,腥身岂得挂龙袍?
随后“又写天条及王诏贴壁”,警告如重立妖庙,“定与此妖一同治罪”。接着,冯云山亦据此题诗在壁,诗曰:
奉天讨伐此甘妖,恶孽昭彰罪莫逃。
迫我弟妹诚敬拜,诱吾弟妹乐歌谣。
生身父母谁人打,敝首邪尸自我抛。
该处人民如害怕,请从土壁读天条。
事毕,一行5人如释重负地赶回紫荆山。洪秀全捣毁甘王庙的行动在当地引起了巨大的反响,“自打破此妖,传闻甚远,信从愈众”,紫荆山区由此掀起了一阵强劲的“毁坛庙神像”风潮,这正如当地人所说:“洪秀全、冯云山在紫荆山拜上帝,不拜邪神,到处打听有什么神坛庙宇,见了就打,连大树底下、田头地边设的土地伯公社坛都一扫光。”而其中尤以蒙冲的雷庙被砸震动最大,牵涉最广,并由此引发了一场历时半年的政治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