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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善中|亦论上帝教不是“邪教”

时间: 2021-03-3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理论研究所   作者:吴善中
  • 唯物史观与太平天国研究

    【编者按】今年是金田起义170周年。70年前,1951年1月11日《人民日报》刊发胡绳同志执笔的社论《纪念太平天国革命百周年》,指出太平天国是旧式的农民战争——没有先进阶级领导下的农民战争所发展到的最高峰,肯定了太平天国的历史意义及其体现出的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次年开工、1958年建成的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其第二块浮雕为“金田起义”。范文澜先生则在《中国近代史》上编第一分册郑重指出,太平天国揭开了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的序幕。这些具有标志性的表述和事例,为研究工作树立了正确导向。然而,近三十年来,全盘否定洪秀全和太平天国、一味美化曾国藩及湘军的声音增多。这是大是大非问题,决不能等闲视之。本刊约请六位学者围绕“唯物史观与太平天国研究”撰文,希望能对相关问题有所澄清,对深化思考、推进相关研究有所裨益。

    亦论上帝教不是“邪教”


    吴善中(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教授)




    伴随着历史虚无主义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悄然兴起,一股否定太平天国及其领导人洪秀全的思潮也重返史坛。除了重新摭拾起太平天国破坏论之外,其丑化和否定太平天国的一个重要观点就是太平天国上帝教是邪教、洪秀全是邪教主。太平天国以上帝教起家,又以上帝教立国,可以说,上帝教是太平天国历史和思想的生命线。对上帝教的认识与理解,关乎对太平天国运动的认识和评价。歪曲太平天国运动的革命性质,否定太平天国运动的合理性、进步性,就必然会确定上帝教的邪教性质。历史虚无主义者武断地认定上帝教是“邪教”,他们的观点能成立吗?答案是否定的。


    一、邪教是一个价值概念


    邪教是当今一个世界性的社会问题。“邪教”这一词汇,已经随着它在世界各地所制造的各种怵目惊心惨案,成为家喻户晓、老少咸知的名词了。为了更好地治理或打击邪教犯罪,法国、俄罗斯、比利时和中国等国家专门对邪教进行立法打击,取得了很好的治理成效。但也有一些国家,如美国,虽然其国内邪教猖獗,其不仅没有就邪教立法,反而对其他国家的邪教立法横加指责,认为是侵犯宗教自由。这固然有政治因素的考量,但也与对邪教概念和本质的认识有关。

     

    依据其是否蕴含定是非、明优劣、寓褒贬等价值为标准,概念可分为中性概念和价值概念。邪教不是一个中性概念,而是价值概念。一般认为,一个宗教组织在教义上和行为活动上具有反政府、反社会、反人类、反科学性质,即可判定为邪教。而所谓反政府、反社会、反人类、反科学,虽然要基于事实层面的考量,厘清“反”的事实,但其毕竟是人们的一种评价性的认识,这种认识包含着明显的价值标准。其中,政治标准又往往成为历代统治阶级判断一种宗教是否是邪教的主要标准。

     

    在中国古代,判断是否“邪教”的话语权掌握在历代统治阶级手中。判断标准主要是政治标准,即是否威胁封建政府统治和统治集团利益。为了有效治理邪教,统治阶级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严苛的法律,如《大清律例》。虽然这些法律未明确“邪教”的判定标准,只是规定了较详细的惩治措施,但从大量的“邪教”判例来看,治理目标的重点是放在惩治“邪教”组织的“叛逆”“谋反”等反政府行为上。因为在封建政府看来,倡立邪教,传徒滋事,“非叛逆而情同叛逆者也”。因此规定:“除实犯反逆及纠众戕官、反狱、倡立邪教传徒惑众滋事案内之亲属仍照律缘坐外,其有人本愚妄书词狂悖,或希图诓骗财物,兴立邪教……比照反逆及谋叛定罪之案。”即使有的邪教初期少有政治动机,仅仅有一些统治者所认为的“社会危害性”,诸如烧香聚众、夜聚晓散、说经念咒、传徒敛钱等集群聚众行为,也为统治者所不容。例如,清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十月初三河南巡抚何煨在折中说:“邪教善于煽惑而易于聚众,外托其劝人为善,而包藏祸心,一遇水旱灾荒,即乘机滋爨,所以名为邪教,实皆叛逆。”

     

    太平天国的上帝教也被清统治集团定为“邪教”。由于上帝教实脱胎于基督教,所以起初不少清廷人士称上帝教为“天主教”。如曾国藩在《讨粤匪檄》中,痛心疾首地说太平天国“窃外夷之绪,崇天主之教”,表示要誓死捍卫封建的伦理纲常,与太平军决一死战。金田起义期间与太平军作战的姚莹,对上帝教的源流梳理得较切合实际:“此次粤贼情形本分二种:一为会匪,乃广东人,习天主教传染而来,其党沿及粤西、湖南、贵州各省,实繁有徒,几于遍地皆是,盖合天主教、青莲、添弟诸会,混而为一。粤西现在名为上帝会……此种匪徒,其心受染已深,牢不可破,最为可恶。”的确,除基督教外,上帝教还有其他源头,上帝教实际上是洪秀全、冯云山等人有机糅合了基督教、粤东粤西的斋教(青莲教)等民间宗教,甚至包括天地会的会党文化而形成的一个新的教门。由于在文化上不认可基督教,并且长期以来,斋教等民间宗教和天地会具有浓烈的反叛行为,所以姚莹认为,新出笼的上帝教“有心为逆”,“最为可恶”。

     

    较早明确称太平天国上帝教为“邪教”的,是曾国藩的幕僚张德坚。秉承曾国藩旨意,张德坚等人早在清咸丰五年(1855年)就编纂成《贼情汇纂》,其中专门列有“贼教”卷。曾国藩、张德坚认定上帝教是“邪教”:


    自古草窃之徒,多借邪教以倡乱。自季汉张角之后,如宋贝州妖人王则,明蒲台妖妇唐赛儿,近之白莲教、八卦教,莫不假托鬼神,煽惑愚民,以为渊丛之聚。逮人众势炽,以威胁人,或不专恃其教,可知邪教实为乱阶。……若今之粤匪则大不然,初或借邪教为倡乱之资,既寓诡计于邪教之中,更逞其私智,懈我将帅,惊我兵士,惑我人民。


     

    与判定白莲教、八卦教等民间宗教是“邪教”一样,统治者定太平天国上帝教为邪教,从根本上说,是其政治立场决定的。为了维护封建政权的统治,捍卫封建伦理纲常,就必须镇压惩治一切“谋逆”“谋反”的反叛意识和行为。即使一些温和的“吃斋念经”“运气打坐”“做会度亡”等宗教活动,由于可能存在集群聚众行为,也被视为潜在性的破坏统治秩序、危及统治政权,从而被认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当然,“邪教”是一个价值概念,除了体现在它是统治阶级基于政治立场而使用的概念,因而是一种价值评价外,更体现在正统或自视为正统的宗教对一些非正统宗教(新兴宗教)的攻讦上。据学者研究,中文语境中“邪教”一词的出现,最早可追溯到后秦时期僧人鸠摩罗什翻译的《维摩经》。约公元一—二世纪,从部派佛教中析出了大乘佛教,大乘佛教贬斥原始佛教及其他佛教宗派为“邪教”。这里“邪教”的“邪”,是“不正”的意思;“邪教”,即是“旁门左道”“野狐禅”。我们从历史上各宗教派别的“正”“邪”纷争中,更可以看出邪教概念的价值属性。

     

    邪教概念的价值属性,决定了不同的时代、不同性质的政权、不同的宗教派别,有各自不同的“邪教”观。“在某一个文化体系中属于‘正教’的宗教,到了另一个不同质的文化体系中,有可能被视作‘邪教’,如在近代中国,西方来华基督教就曾与中华本土宗教(儒、佛、道等)互视为邪教;被某个阶级奉为‘正教’的,有可能被另一个敌对的阶级视为‘邪教’,如清代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军奉拜上帝教为‘正教’,而清朝封建统治阶级则斥之为‘邪教’”。判断一个宗教或自称宗教的组织是否属邪教,从根本上来说,取决于特定历史条件下判断主体的阶级属性及其所认定的该宗教组织的社会功能和价值取向。

    二、上帝教“邪教”说驳议


    历史现象总是在惊人地重复。一百多年后的今天,与清朝统治阶级隔空呼应,学界竟然又有人提出太平天国上帝教为“邪教”。

     

    2000年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潘旭澜著《太平杂说》,较早推出洪秀全是“邪教主”的说法。他说:“将洪秀全这个暴君和邪教主送进坟墓,给太平军造反画上句号,从根本上来说,是曾国藩对中国的重大贡献”;“洪秀全的‘天’,是以中国传统文化的渣滓为主,掺和少许外来文化的荒诞因素,完全按照个人需要制造出来……建造地上的天堂……让他自己统治和占有天下。可见它是建立超级奴隶主王朝的邪教的基本理念”。《太平杂说》是一本杂记、随笔类的短篇杂文集。对于为什么说太平天国宗教是“邪教”、洪秀全是“邪教主”,限于文体和学识,他并没有展开论证,只是信口开河、随意发挥而已。倒是太平天国史专家史式发表《让太平天国恢复本来面目》一文,对照他所认为的正统宗教和“邪教”区别标准,认为上帝教是“邪教”。史式认为衡量“邪教”标准有以下5点:1.“邪教则常以世界末日来吓人,并许诺信教可以逃避灾祸,进入天国”;2.“邪教都会装神扮鬼”;3.“邪教都需要敛财”;4.“邪教是一种半公开半秘密的组织,为了保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无不对入教者加以严格控制”;5.“邪教的教主都是淫棍,年轻的女教徒都是他们的猎物”。作者信誓旦旦地宣称:“以这5项标准来衡量,太平天国(上帝教)正是不折不扣的邪教。”

     

    在这里,史式自己订立了判断“邪教”的五条标准。在史式看来,似乎符合这五条,就可判断为“邪教”了。我们这里暂不讨论邪教与正统宗教的主要异同点、不同时代邪教“犯罪”的认定及其构成要件,能否脱离当时具体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而仅以这五条抽象标准来讨论上帝教就是邪教等问题,仅从事实辨正和事实评价的角度,分析史先生的观点。

     

    说“邪教则常以世界末日来吓人,并许诺信教可以逃避灾祸,进入天国”,这是从教义上来区分正统宗教与邪教。夏春涛著《天国的陨落——太平天国宗教再研究》精辟指出,“上帝”“魔鬼”“天堂”“地狱”这四个概念构成上帝教教义的中心环节。其中,“上帝”是上帝教的核心概念,敬拜上帝为“独一真神”是上帝教的最基本教义;而“魔鬼”是上帝的对立面,一切异教邪神,阎罗妖、蛇魔、东海龙妖都是“魔鬼”;“天堂”“地狱”则是上帝赏善罚恶的场所。史式说“邪教则常以世界末日来吓人,并许诺信教可以逃避灾祸,进入天国”,是在指责“天堂”“地狱”等上帝赏善罚恶场所的邪教性。

     

    上帝教宣扬的“世界末日”,信奉上帝教可以“逃避灾祸,进入天国”,并不是用来“吓人”、骗人的,而是渊源有自。

     

    上帝教的“天堂”“地狱”及“世界末日”等概念来源于基督教。学者早就指出:“基督教告诉人们说,天堂、地狱分别是上帝赏善罚恶的场所……上帝教也以天堂、地狱作为上帝实施赏罚的场所,但评判的标准包括宗教、道德、政治三种,凡拜邪神、行邪事、与太平天国为敌者将坠入地狱,反之,则升入天堂。此外,上帝教沿袭了基督教天堂永福、地狱永苦的说法。至于天堂、地狱的具体景象,上帝教也直接从基督教吸收了一些素材。”上帝教当然也吸收了基督教“世界末日”“末日审判”的说法。依照基督教说法,基督复临时,要对那些不拜上帝、冥顽不化的世人施加空前灾难,进行“末日审判”,将他们丢入燃烧着火、硫磺的“火湖”,永远受罚。洪秀全借用了这些说法,其《天父诗》第271首:“草对弯弯直上天,不对走下永火湖”;第490首:“跟主不上永不上,永远不得见太阳。面突乌骚身腥臭,喙饿臭化烧硫磺。”

     

    当然,上帝教“天堂”“地狱”观及“世界末日”的说法,不仅仅是源自基督教,中国传统佛教的“极乐世界”“十八层地狱”和道教的“神仙天界”“阴曹地府”,以及佛道两教的“劫变”“劫数”等观念对其也有影响。

     

    “天堂”“地狱”“世界末日”和“劫变”等观念,不仅存在于基督教、佛教等正统宗教的教义中,同时也广泛存在于世界各地的宗教信仰中,不能将其作为判定正统宗教、邪教的标准。

     

    史式又说“邪教都会装神扮鬼”“邪教都需要敛财”“邪教的教主都是淫棍”,这是从宗教行为上来分辨正统宗教和邪教。他指斥上帝教“装神扮鬼”,主要是针对1837年洪秀全“天酉异梦”和1848年东王杨秀清、西王萧朝贵“代天父、天兄传言”而言的。对“代天父天兄传言”,过去学者们均认为是受到了广西民间“降僮”巫习的影响;对洪秀全的“异梦”,我们早年曾认为其中“处处透出了道教的色彩”,认为只有多年受到传统道教的浸淫,洪秀全才能做出这么一个梦。近年,基督教史专家周伟驰认为,“天父天兄下凡”,源于洪秀全“自行解经(圣经),从圣经中都得到了什么根据来判断杨秀清、萧朝贵等人的言行是符合(基督教)教义的”。并且,通过对基督教、上帝教经典的文本对勘,周伟驰认为“先知传言”“神灵附体”“战妖”“赶鬼”“超升”“升天”“异梦”“异象”等内容,“在基督教当中本来就有。从基督教内部逻辑来看,上帝教的这些因素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东西”。的确,作为一种不先进不科学的意识形态,不仅是基督教和上帝教,世界上任何宗教不可能不包含迷信和异端、妖魔和鬼怪,都会有一些装神扮鬼、神人交通的宗教行为,区别只在于时代不同、手段不一、程度差异。关键在于,神人交通、装神扮鬼的迷信行为,其行为人的目的和动机是什么,其社会作用和影响是什么。

     

    “邪教都需要敛财”,以“敛财”为标准区分正统宗教与邪教,也是有问题的。“敛”,科敛也,带有贬义。史式先生说正统宗教“能够公开募化,或有经费来源,邪教必须自筹经费,否则无法发展”。且不说这种说法是否符合事实,“自筹经费”就是邪教行为无论如何也说不通。其实,正统宗教也好,邪教也好,为了保证宗教组织的运行、宗教活动的开展,都需要有经费保障。正统宗教的“公开募化”,不就是“自筹经费”吗?问题不在于经费的来源渠道,而在于筹集经费的手段和目的。史式还指责太平天国“入(拜上帝)教者把全部财物交公”的圣库制度,实际上,正如学者所指出的,圣库制度是洪秀全“天父上帝人人共,天下一家自古传”社会宗教理论的逻辑发展,“废除私有财产,平均分配生活用品的圣库制度,严申一切战利品缴归圣库,严禁私藏金银财物,从而吸引了大量无衣无食者投身起义,并在维护军纪、保障供应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说洪秀全等领导人通过圣库制度达了个人“敛财”目的,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与其他否定太平天国运动的研究者一样,潘旭澜《太平杂记》、史式《恢复太平天国本来面目》等论著总是乐于以天王洪秀全的所谓宫闱秘事说事。史式认定洪秀全是一位“淫棍”,并以此作为判定上帝教是邪教的根据。作为太平天国的领导人,洪秀全的家庭、宫闱生活确实有值得非议之处。例如,从金田起义起,他就拥有众多嫔妃,为人脾气暴烈经常打骂嫔妃,这些自有事实根据。但世间所津津乐道的那些太平天国宫闱秘事,均出自封建文人之手,低级趣味,哗众取宠,其中有不少捏造、污蔑成分。记载太平天国宫闱秘事较多的笔记、杂录,如汪堃《盾鼻随闻录》、沈懋良《江南春梦庵笔记》,早被罗尔纲先生判定为“伪书”;即使如张德坚的《贼情汇纂》,有关这方面相应记载也多有夸大、渲染。使用这些材料要谨慎。太平天国出版的《天父诗》500首,是天王宫廷嫔妃们的“教科书”,多涉及太平天国宫闱制度、天王的宫闱生活。老一辈的太平天国史专家吴良祚先生指出:“我们从《天父诗》所反映的天王私生活,可知洪秀全一方面学起封建帝王的臭架子,选了这么多妃嫔来服侍他,表现了一定的享乐思想和落后性;但清方记载极言丑诋他私生活如何纵欲腐化……却是彻头彻尾的污蔑,是没有根据的。”

     

    史式还套用现代邪教对教徒的人身控制来否定上帝教,说“太平天国军民不分,全民皆兵,入教者都成了圣兵。以教规——《十款天条》作为军律,对内控制之严,堪称空前绝后”。说太平天国“全民皆兵”、《十款天条》作为军律是一种“人身控制”因而是邪教,这倒是史式的一个空前“创见”。作为一支有明确推翻清朝统治政治目的的军队,太平军采取全家全村入教、全家全村入伍这一“全民皆兵”军队组织方式,既是形势所然,又是战事所逼。太平天国实行军政合一、政教合一组织体制,太平军既是军队组织,又是宗教团体,“全民皆兵”、《十款天条》作为军律之一种,自是题中应有之义,它们都是实现政治目标的有效途径和手段,而非“人身控制”。

     

    史式的以上五点论证,破绽颇多。问题关键还不在此。研究邪教,一定要坚持唯物史观,要历史、辨证地看问题,不能片面、孤立地就宗教而研究宗教,而要把宗教放在当时当地的历史条件下,综合分析其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其所产生的历史背景和历史作用。否则,孤立、抽象地列出与当代邪教几个相似点来随意比附的话,任何一种宗教,都有可能被误判为邪教。


    三、上帝教是太平天国农民自己的宗教


    太平天国“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它的兴盛与衰败,与上帝教有莫大关系。

     

    在前期,洪秀全通过上帝教,为太平天国运动树立起斗争的旗帜,确立了打击目标,描绘了天国的愿景。在凝聚人心、动员组织群众参加革命方面,上帝教发挥了重要作用,催生了革命高潮的到来。

     

    恩格斯谈16世纪德国农民战争时指出:“反封建的革命反对派活跃于整个中世纪。革命反对派随时代条件之不同,或者是以神秘主义的形式出现,或者是以公开的异教的形式出现,或者是以武装起义的形式出现。”这同样适合于中国。洪秀全等人撷取基督教的主要教义,结合自身的文化背景以及个人的独到体验,创立了上帝教。起初,上帝教以“异教的形式出现”,是一种温和的救世的宗教,试图以道德说教的手段来拯救世风日下的人心世道。但两广地区日趋尖锐的社会矛盾,日益高涨的革命形势,使得洪秀全、冯云山等人逐渐确立了反清志向,相应地,流布于该地区的上帝教革命色彩日渐浓厚,最终“以武装起义的形式出现”。

     

    上帝教为太平天国确立了革命对象与革命目标。革命对象就是上帝的对立面——“魔鬼”。宗教层面的“魔鬼”主要指上帝以外的一切邪神偶像;政治层面的“魔鬼”,就是活着的“生妖”,其头子是清咸丰皇帝,也包括那些不敬上帝的“妖徒鬼卒”——即清各级官员和士兵。革命目标是横扫“罪地”(北京),推翻清朝统治。

     

    上帝教还为广大太平军将士描绘了一幅美好的天堂愿景。上帝教的天堂观原本出于基督教,但洪秀全等人对之进行了革命性改造,提出了“上到小天堂”的口号。基督教的“天堂”,《圣经》中多处言及,以洪秀全早就熟读的《圣人约翰天启之书》(今译《启示录》)为例,其第21章说:“当时我看新天新地,因初之天与初之地过去,后未有海,太平矣。我约翰看见圣城新也路撒冷,自上帝来,由天而降,齐备如新娘修饰为丈夫也。我闻天上大声云:‘上帝之堂今在人间。且上帝偕之住,其将为其民;然上帝偕之在,而为其上帝也。上帝将拭去诸目泪,并无死亡、忧闷、泣哭、疼痛,因先事已过矣。’”基督教的这个“天堂”,就是耶稣复临时重建的“上帝的国”。出于构建上帝教教义的需要(也有误读误解因素),洪秀全将之搬到了天京。洪秀全在这段话旁批曰:“在地如在天,约翰所见是天上大天堂,天上地下一样。新也路撒冷,今天京是。上帝基督下凡,带朕暨幼主作主,创开天朝天堂,上帝天堂今在人间,验矣。”将基督教所言的“天堂”,当作了天上的“大天堂”;而将天京称作地上的“小天堂”,即“天朝天堂”,是人间的美好天堂。

     

    “上到小天堂”,金田起义前后就成为宣传动员村民参加太平军的口号。洪秀全在1851年颁布的几通《天王诏旨》中一再承诺:“同见小天堂威风”“俟到小天堂,以定官职高低”。这帖兴奋剂颇见成效。谭熙龄《紫荆事略》记紫荆山区人们“拜上帝会,则必家属子女俱,产业贱售。或问其故,则曰:我太守也,我将军也,岂汝辈耕田翁耶?其妻妾亦笑谓戚邻曰:我夫人也,我恭人也,岂汝辈村妇女耶?闻者叹其狂……官军与之战,动曰:行将取江南矣,岂畏尔官军耶?”上帝教的“小天堂”口号凝聚了人心,鼓舞了斗志,激发了将士们对美好未来的无限憧憬,从而使太平军过关斩将,一路高歌猛进,势如破竹,直下天京。

     

    但宗教毕竟是一种落后的意识形态,是精神鸦片。宗教可以宣传革命、鼓动革命,催生革命取得阶段性胜利,但终究会成为革命运动的“催命符”。定都天京以后,上帝教开始成为统治者谋取特权的工具。“代天父传言”的东王杨秀清,利用“传言”权力处罚部属,折辱天王。1856年发生的天京事变,原因之一就是太平天国特殊的教权、政权结构。天京事变后,天京流传着“天父杀天兄,江山打不通”民谣,这几乎宣告上帝教的破产。

     

    洪秀全等人通过上帝教,演了一出太平天国天上人间的悲喜剧。“当时任何社会运动和政治运动都不得不采取神学的形式,对于完全接受宗教影响的群众的感情说来,要掀起巨大的风暴,就必须让群众的切身利益披上宗教的外衣出现”。上帝教是太平天国农民自创的宗教,它符合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农民群众自己的宗教。只要承认太平天国运动的必然性、合理性,也就必须认可上帝教产生和存在的合理性、正当性。不可否认,作为农民小生产者的宗教,其中不免充斥着迷信和落后的说教,但这些也为其他宗教所共有。上帝教是太平天国农民表达自己政治诉求、政治理想的宗教,它不是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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